中论

[东晋] 龙树菩萨 著 · [东晋] 鸠摩罗什 著

观破作作者品第八

问曰:现有作、有作者、有所用作法,三事和合故有果报,是故应有作者、作业。

答曰:上来品品中破一切法皆无有余。如破三相,三相无故无有有为,有为无故无无为。有为无为无故,一切法尽无作、作者。若是有为,有为中巳破。若是无为,无为中巳破。不应复问。汝著心深故而复更问,𫝆当复说。

“决定有作者,不作决定业;

决定无作者,不作无定业。”

若先定有作者、定有作业,则不应作。若先定无作者、定无作业,亦不应作。何以故?

“决定业无作,是业无作者;

定作者无作,作者亦无业。”

若先决定有作业,不应更有作者;又离作者应有作业。但是事不然。若先定有作者,不应更有作业;又离作业应有作者。但是事不然。是故决定作者、决定作业,不应有作。业不决定作者、不决定作业,亦不应有作。何以故?本来无故。有作者、有作业尚不能作,何况无作者、无作业。复次:

“若定有作者,亦定有作业,

作者及作业,即堕于无因。”

若先定有作者、定有作业,汝谓作者有作,即为无因,离作业有作者、离作者有作业,则不从因缘有。

问曰:若不从因缘有作者、有作业,有何咎?

答曰:

“若堕于无因,则无因无果,

无作无作者,无所用作法。

若无作等法,则无有罪福,

罪福等无故,罪福报亦无。

若无罪福报,亦无大涅盘,

诸可有所作,皆空无有果。”

若堕于无因,一切法则无因无果。能生法名为因、所生法名为果,是二即无。是二无故,无作、无作者亦无所用作法,亦无罪福。罪福无故,亦无罪福果报及大涅盘道。是故不得从无因生。

问曰:若作者不定,而作不定业,有何咎?

答曰:一事无尚不能起作业,何况二事都无。譬如化人以虚空为舍,但有言说,而无作者、无作业。

问曰:若无作者、无作业,不能有所作;𫝆有作者、有作业,应有作。

答曰:

“作者定不定,不能作二业,

有无相违故,一处则无二。”

作者定不定,不能作定不定业。何以故?有无相违故,一处不应有二。有是决定、无是不决定,一人一事云何有有无?复次:

“有不能作无,无不能作有,

若有作作者,其过如先说。”

若有作者而无业,何能有所作?若无作者而有业,亦不能有所作。何以故?如先说。有中若先有业,作者复何所作?若无业,云何可得作?如是则破罪福等因缘果报。是故偈中说“有不能作无,无不能作有,若有作作者,其过如先说。”复次:

“作者不作定,亦不作不定,

及定不定业,其过先巳说。”

定业巳破,不定业亦破,定不定业亦破;𫝆欲一时总破,故说是偈,是故作者不能作三种业。𫝆三种作者,亦不能作业。何以故?

“作者定不定。亦定亦不定。

不能作于业,其过先巳说。”

作者定、不定、亦定亦不定,不能作业。何以故?如先过三种过因缘。此中应说,如是一切处求作者作业,皆不可得。

问曰:若言无作、无作者,则复堕无因。

答曰:是业从众缘生,假名为有,无有决定。如汝所说。何以故?

“因业有作者,因作者有业,

成业义如是,更无有余事。”

业先无决定,无因人起业;中业有作者,作者亦无决定。因有作业,名为作者,二事和合故得成作、作者。若从和合生则无自性,无自性故空,空则无所生。但随凡夫忆想分别故,说有作业有作者;第一义中无作业、无作者。复次:

“如破作作者,受受者亦𫝃,

及一切诸法,亦应如是破。”

如作、作者不得相离,不相离故不决定,无决定故无自性。受受者亦如是,受名五阴身,受者是人,如是离人无五阴、离五阴无人,但从众缘生如受受者。余一切法亦应如是破。

中论卷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