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

[东晋] 龙树菩萨 著 · [东晋] 鸠摩罗什 著

破染染者品第六

问曰:经说贪欲、瞋恚、愚痴是世间根本。贪欲有种种名,初名爱、次名著、次名染、次名淫欲、次名贪欲,有如是等名字。此是结使,依止众生众生名染者,贪欲名染法。有染法、染者故,则有贪欲。余二亦如是,有瞋则有瞋者、有痴则有痴者。以此三毒因缘起三业,三业因缘起三界,是故有一切法。

答曰:经虽说有三毒名字,求实不可得。何以故?

“若离于染法,先自有染者,

因是染欲者,应生于染法;

若无有染法,云何当有染?

若有若无染,染者亦如是。”

若先定有染者,则不更须染,染者先巳染故。若先定无染者,亦复不应起染,要当先有染者然后起染。若先无染者,则无受染者。染法亦如是,若先离人定有染法,此则无因,云何得起?似如无薪火。若先定无法法则无染者,是故偈中说“若有若无染,染者亦如是。”

问曰:若染法、染者先后相待生,是事不可者。若一时生,有何咎?

答曰:

“染者及染法,俱成则不然;

染者染法俱,则无有相待。”

若染法、染者一时成,则不相待,不因染者有染法。不因染法有染者,是二应常,以无因成故。若常则多过,无有得解脱法。复次𫝆当以一异法破染法、染者。

染者染法一,一法云何合?

染者染法异,异法云何合?”

染法、染者,若一法合、若以异法合。若一则无合。何以故?一法云何自合?如指端不能自触。若以异法合,是亦不可。何以故?以异成故。若各成竟,不须复合,虽合犹异。复次一异俱不可。何以故?

“若一有合者,离伴应有合;

若异有合者,离伴亦应合。”

若染、染者一,强名为合者,应离余因缘而有染、染者。复次若一,亦不应有染、染者二名,染是法、染者是人。若人法为一,是则大乱。若染、染者各异而言合者,则不须余因缘而有合。若异而有合者,虽远亦应合。

问曰:一不合,可𫝃;𦕨见异法共合。

答曰:

“若异而有合,染染者何事?

是二相先异,然后说合相。”

若染、染者先有决定异相而后合者,是则不合。何以故?是二相先巳异,而后强说合。复次:

“若染及染者,先各成异相,

既巳成异相,云何而言合?”

若染、染者先各成别相,汝𫝆何以强说合相?复次:

“异相无有成,是故汝欲合;

合相竟无成,而复说异相。”

汝以染、染者异相不成故,复说合相。合相中有过,染、染者不成。汝为成合相故,复说异相。汝自以为定,而所说不定。何以故?

“异相不成故,合相则不成;

于何异相中,而欲说合相?”

以此中染、染者异相不成故,合相亦不成。汝于何异相中而欲说合相?复次:

“如是染染者,非合不合成;

诸法亦如是,非合不合成。”

如染,恚痴亦如是。如三毒,一切烦恼、一切法亦如是。非先非后、非合非散等,因缘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