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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疆四道志》校注
正文 光绪十年九月三十日(1884年11月7日),清政府发布上谕, 正式宣告新疆建省,刘锦棠为首任"甘肃新疆巡抚"加兵部尚书 衔,魏光焘为"甘肃新疆布政使"。
出版时间:2014年0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