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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2007-01-22 16:15 来源: 银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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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银监发〔2007〕5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北京、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天津农村合作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为做好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试点工作,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银监局速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各银监分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

附件: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

二○○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刘啸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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