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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6号(关于全面取消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的公告)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公告〔2018〕26 号   源: 海关总署网站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海关 公文种类: 公告
成文日期: 2018年04月09日
  • 标       题: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6号(关于全面取消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的公告)
  •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 发文字号:公告〔2018〕26 号
  • 来       源:海关总署网站
  •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海关
  • 公文种类:公告
  • 成文日期:2018年04月09日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6号(关于全面取消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的公告)
公告〔2018〕26 号


为进一步深化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减少纸质单证流转,减轻企业负担,海关总署决定全面取消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对2018年4月10日(含)以后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的出口货物,海关不再签发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请相关企业在2018年4月30日前尽快到海关打印4月10日之前预结关的、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的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原签发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相关系统将于4月30日起停止运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4月9日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6号(关于全面取消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的公告)
公告〔2018〕26 号


为进一步深化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减少纸质单证流转,减轻企业负担,海关总署决定全面取消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对2018年4月10日(含)以后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的出口货物,海关不再签发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请相关企业在2018年4月30日前尽快到海关打印4月10日之前预结关的、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的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原签发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相关系统将于4月30日起停止运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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