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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4 08:00:00
索 引 号: 000014349/1987-00017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海关
发文机关: 国务院 成文日期: 1987年10月15日
标  题: 国务院关于设立榕城海关、商检、动植物检疫机构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函〔1987〕168号 发布日期: 2011年03月24日
主 题 词: 海关 检验 机构

索 引 号:

000014349/1987-00017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海关

发文机关:

国务院

成文日期:

1987年10月15日

标  题:

国务院关于设立榕城海关、商检、动植物检疫机构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函〔1987〕168号

发布日期:

2011年03月24日

主 题 词:

海关 检验 机构


国务院关于设立榕城海关、商检、

动植物检疫机构的批复

国函〔1987〕168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七年七月二日《关于揭阳县榕城设立口岸联检机构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揭阳县榕城设立海关、商检、动植物检疫机构。

  二、人员编制九十人。其中海关五十人,商检二十五人,动植物检疫十二人,口岸办三人。口岸办三人属地方编制,由你省解决。所需人员,在现有党政机关人员中调配,不从社会上招收。

  三、各新设机构所需办公、生活用房及开办费,由你省负责解决;交通工具和检查仪器设备,由各主管部门解决。

  具体事宜,请你省与各主管部门商办。

                          国 务 院       

                        一九八七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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