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 (22,665) 条例 (15,948) 规定 (11,188) 决定 (7,742) 通知 (1,865) 细则 (1,105) 规划 (328) 决议 (235) 意见 (215) 通告 (96) 统计 (90) 报告 (88) 检查 (50) 公告 (49) 审批 (49) 议案 (45) 制度 (30) 批复 (19) 函 (9) 公示 (8) 预案 (5) 公报 (4) 说明 (3) 通报 (2) 请示 (2) 命令 (1) 纪要 (1) 调研 (1) 答复 (1)
161、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议案暨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 【文件】 1990-04-30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议案暨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 制定机关: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已修改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90 04 30 施行日期: 1990 04 30 题 注 : (1990年4月30日青海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编者注:修改内容见1999年1月27日通过1999年2月1日发布实施的 青海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暨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 本...
163、 安徽省科委等部门关于贯彻国务院批转国家科委、财政部、人事部、国家税务局《关于深化改革科研单位事业费拨款和收益分配制度的意见》的具体实施办法 【文件】 1989-08-25
安徽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科委等部门关于贯彻国务院批转国家科委、财政部、人事部、国家税务局 关于深化改革科研单位事业费拨款和收益分配制度的意见 的具体实施办法 制定机关: 安徽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89 08 25 施行日期: 1989 08 25 题 注 : (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 1989年8月25日安徽省科委、财政厅、人事局、税务局皖科策字〔1989〕248号发布) 本法变迁 收 起 ...
164、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委员提案暂行办法 【文件】 1989-04-17
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委员提案暂行办法 制定机关: 北京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已修改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89 04 17 施行日期: 2006 01 10 题 注 : (1989年4月1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9号令发布 自1989年4月20日起施行)(编者注:本办法已被2005年12月3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6年1月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
165、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办理省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 【文件】 1989-03-05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办理省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 制定机关: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失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89 03 05 施行日期: 1989 03 05 题 注 : (1989年3月5日江苏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施行)(编者注:本办法已被2009年9月23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过 2009年9月23日江苏省第十一届...
167、 湖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计委关于完善县级计划单列市计划单列工作的意见和湖南省大中型工业联营企业实行计划单列试行办法的通知 【文件】 1989-02-13
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计委关于完善县级计划单列市计划单列工作的意见和湖南省大中型工业联营企业实行计划单列试行办法的通知 制定机关: 湖南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89 02 13 施行日期: 1989 02 13 题 注 : (1989年2月13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文件湘政发〔1989〕3号发布) 本法变迁 收 起 上位法 收 起 全文 ...
168、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区邮电管理局《关于我区农村电话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文件】 1989-02-04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区邮电管理局 关于我区农村电话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的通知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89 02 04 施行日期: 1989 02 04 题 注 : (1989年2 月4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发[1989]25号文发布) 本法变迁 收 起 上位法 收 起 全文 自治区人民...
172、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出口工作协调小组《关于改进出口创汇奖励发放办法的意见》的通知 【文件】 1988-08-27
天津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出口工作协调小组 关于改进出口创汇奖励发放办法的意见 的通知 制定机关: 天津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失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88 08 27 施行日期: 1988 08 27 题 注 : (1988年8月27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津政办发〔1988〕82号发布)(编者注:此意见已被市政府1992年发布的 关于鼓励和扶持我市外贸出口的若干规定 代替 ) 本法变迁 收 起 ...
173、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文件】 1988-08-08
天津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的暂行规定 的通知 制定机关: 天津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88 08 08 施行日期: 1988 08 08 题 注 : (1988年8月8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津政办发〔1988〕72号发布) 本法变迁 收 起 上位法 收 起 全文 ...
174、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计委《贯彻实施国家计委拟定的〈关于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产品以产顶进办法〉的意见》的通知 【文件】 1988-05-01
天津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计委 贯彻实施国家计委拟定的〈关于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产品以产顶进办法〉的意见 的通知 制定机关: 天津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88 05 01 施行日期: 1988 05 01 题 注 : (1988年5月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文件津政发〔1988〕52号发布) 本法变迁 收 起 上位法 收 起 全文 各区...
176、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 【文件】 1988-03-13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 制定机关: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 效 性: 已修改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88 03 13 施行日期: 1988 03 13 题 注 : (1988年3月13日河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编者注:修改内容见2000年5月27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的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办理...
180、 山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物价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布的<加强生产资料价格管理制止乱涨价、乱收费的若干规定>的具体意见》 【文件】 1987-10-26
山西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物价局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布的<加强生产资料价格管理制止乱涨价、乱收费的若干规定>的具体意见 制定机关: 山西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发布文号: 公布日期: 1987 10 26 施行日期: 1987 10 26 题 注 : (1987年10月26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文件晋政发[1987]96号发布) 本法变迁 收 起 上位法 收 起 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