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这是一本旨在研究中国诉讼社会史的论文集。有一些欧美学者认为,传统中国社会不是植根于法律,而是建立在儒家伦理或礼治的基础之上,甚至认为未曾存在过解决民事纠纷的法庭。这是一种误解。为了纠正这一误解,中日两国的相关学者深掘各种文献资料,结合各个时代的政治、经济和民间生活状态,阐释了传统中国作为诉讼社会的不同侧面。同时,本书还对中国历史上诉讼的过程、诉讼对于民众所具有的意义,以及历代针对诉讼的频发采取的应对之策进行了深入具体的研究。作为比较研究的对象,书中还考察了日本江户时代的诉讼。目录:中文版序言日文版序言第一部第一章中国诉讼社会史概论夫马进第二章长沙东牌楼出土木牍与东汉时代的诉讼籾山明第三章隋唐时期相州的司法与社会——“诉讼社会”成立的前提迁正博第二部第四章中国近世的亲子间诉讼水越知第五章为何要诉“冤”——明代告状的类型谷井阳子第六章“乡土社会”还是“好讼”社会?——明清“好讼”社会之形成及其诸面相陈宝良第七章把持与应差——从巴县诉讼档案看清代重庆的商贸行为范金民第八章清代的京控——以嘉庆朝为中心阿风第九章传统中国行政诉讼的一个场景:民告官——以旌表烈妇和举人身份问题为分析对象伍跃第十章自理与解审之间——清代州县层级中的命案处理实况寺田浩明第三部第十一章民国北京政府时期的覆判制度田边章秀第十二章从民刑混沌到民刑分立——民国初期大理院民事审判法源黄源盛第四部第十三章官方对诉讼的立场与国家司法模式——比较法视野下清代巴县钱债案件的受理与审判王志强第十四章宣判之后——“诉讼社会”视角下的江户时代大平祜一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