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以近代中國來說,19、20世紀之交,晚清社會已被深深捲入西方資本主義的漩渦,閉關自守已為海禁大開取而代之,國際通商交涉事宜頻繁,涉外法律案件日益增加,尤面臨列強鯨吞瓜分和國家淪亡的嚴重危機。就在外患與內憂的雙重迫壓下,為了撤廢領事裁判權、為了因應對經濟社會結構的遽變,也因為受到歐日等國新式法典的刺激,清廷終於半醒半悟,似假又真地不得不進行變法修律,這是一場亙古未有的大變局,長達千餘年傳統老邁的中華法系從此退出了歷史的舞台,迎來的是一套嶄新的近代歐陸法制。倘若,相信世間真有所謂「生生不已生命之流」的這種論點,本書,可說是脫胎於2007年3月間問世的《法律繼受與近代中國法》。那時,我尚屬中壯之年,匆匆,逝者如斯夫,轉眼已鬢星白首,風月雖依舊,情懷自淺深。這些年來,總希望能放下世間浮名,換得那溪上野鶴與山間僧蹤,如來如去,奈何塵緣未了,文債難清,陸陸續續又新寫了好幾篇有關同一個主題的文稿。因前書早已絕版,識與不識的同好垂詢者殷,乃檢點舊冊,增修補訂者幾達五分之四,全書除「導論」及「總結」外凡十一章,其中有二章係與助理唐湘筌及施奕共同完成,計九篇新稿,其餘二篇舊稿也做了相當幅度的更修,可謂已另成一「新作」矣!乃命名為《晚清民國社會變遷與法文化重構》。
目录
導論 變動社會中的晚清民國法文化
上篇 法律繼受與法典編纂
第一章 從《清史稿.刑法志》論刑法的古今絕續
第二章 民刑分立與《大清民律草案》的光與影
第三章 《大清著作權律》的立法與實踐
中篇 法律繼受進程中的人與事
第四章 梁啟超的「理想國」與「元法式」
第五章 從禮法爭議論沈家本的變法修律方法
第六章 岡田朝太郎與清末民初近代刑法典的編纂
第七章 王寵惠與民初的民刑事立法
下篇 從固有法到繼受法的變與不變
第八章 繼受外國法中的法言法語
第九章 比附與罪刑法定──歷史、理論與實證
第十章 從保辜到因果關係的承與變
第十一章 原情定罪──從可矜可憫到酌減
總結
關鍵詞索引
作者简介
黃源盛
1955年生於台灣雲林。台灣大學法學博士,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講座教授。曾任台灣政治大學法學院特聘教授,日本京都大學法學部研究、外國人研究員,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客座研究員。著有《中國傳統法制與思想》(1998,五南)《民初法律變遷與裁判》(2000,政治大學法學叢書 47)《法律繼受與近代中國法》(2007,政治大學法學叢書 55)《漢唐法制與儒家傳統》(2009,元照)《民初大理院與裁判》(2011,元照)《中國法史導論》(2016,犁齋社)《晚清民國刑法春秋》(2018,犁齋社)《晚清民國社會變遷與法文化重構》(2024,五南)等書,另有法史學相關學術論文數十篇。
近三十年來,致力於「民初司法檔案」與「晚清民國立法史料」的整編與研究,纂輯有《平政院裁決錄存》(2007,五南)《景印大理院民事判例百選》(2009,五南)《晚清民國刑法史料輯注》(2010,元照)《大理院民事判例輯存》(2012,犁齋社)《大理院刑事判例輯存》(2013,犁齋社)《最高法院民事判例輯存》(2014,犁齋社)《最高法院刑事判例輯存》(2014,犁齋社)《晚清民國民法史料輯注》(2014,犁齋社)《晚清民國民事訴訟與法院組織法史料輯注》(2024,五南)等法制史料數十冊。曾先後執教於東吳大學、台灣大學、政治大學、輔仁大學等校,講授法史學、中國法律思想史、刑法,另兼職於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創刊並主編《法制史研究》。